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甘肃省陇南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依法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等违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武都某烤肉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核查投诉举报线索的过程中,发现武都某烤肉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文县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23日,文县城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文县某餐饮店未在就餐场所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成县某农家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25日,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成县某农家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陇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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