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中国网襄阳8月14日讯为套取住房公积金,竟捏造债务打“官司”。近日,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快侦快破一起虚假诉讼案。
郏某(化姓)与莘某(化姓)是多年好友。2021年6月,郏某因急需用钱还债找到莘某商量:“我急需用钱,住房公积金账户上还有近20万元取不出来。我给你打一张15万元的假借条,你到法院起诉我还钱,我逾期不还,你再申请强制执行,并将我有2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信息提供给法院执行局,待法院强制执行提取公积金后,你再把钱转给我。”
出于情谊,莘某爽快地答应了。接着,莘某请律师以郏某15万元的借条为据,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年6月28日,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郏某在一周内偿付本息17.5万元。民事裁定书生效后,郏某未按期偿还“债务”,莘某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随后,法院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从被执行人郏某的住房公积金中提取18.9万元,并将该笔执行款划拨到原告莘某的银行账户。莘某收到钱款后,分别用转账和现金的方式分批付给郏某。
“原告刚刚收到被执行款,便将本金如数返还给了被告,这中间暗藏猫腻!”8月3日,保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法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后,立即组织民警对民事裁定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核查,很快查明郏某为套取住房公积金,伙同莘某捏造虚假债务打“官司”的犯罪事实。
“此类虚假诉讼,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正常诉讼秩序,还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8月8日,保康警方以郏某、莘某涉嫌虚假诉讼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二人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丁心栓 通讯员:欧阳智慧 周小蕾)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太平洋办公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