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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1,068,873.99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79,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338,806.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0,935,332.4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5,403,473.5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5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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