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治日报》第五版刊登“沈阳于洪检察以科技赋能古树名木资源保护 提升办案质效守护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一文,内容如下:
沈阳于洪检察以科技
(资料图片)
赋能古树名木资源
保护提升办案质效
守护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
记者 韩宇
古树名木是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对古树名木疏于管理,不仅会使生态资源受到损害,也会对当地的历史文化传承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近一段时期,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大数据赋能监督,综合运用新媒体搜索、大数据分析、无人机技术、实地勘查等方式,有效提升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为实现常态化、智能化保护古树名木资源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在于洪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工作过程中,受制于线索数量少、质量差,现场环境固定难等情况,专项工作进度缓慢,公益保护效果不明显,短时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为寻求突破,技术部门利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在互联网海量数据中,展开针对性采集抓取,对空间、时间、事项等多维度数据研判分析,梳理出线索6条。同时,构建包含本辖区内古树名木目录,国家、省、市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古树鉴定办法等资料的知识体系,依托所构建的数据模型,完成专项研判数据图层创建,更直观地将古树名木数据展示给办案检察官。
面对古树位置分散、查找不易、耗时费力等难题,于洪区检察院技术人员迅速跟进,运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多角度俯瞰视角视频拍摄,并通过移动端现场勘查工具进行采集登记,以“图片+地理位置信息+文字信息”方式,创建跟踪问效时间链,依托沟通交流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同时,案件流转收录至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长效跟踪界面,形成移动端和PC端数据同步,实现古树保护调查取证可视化、精准化、数字化,提升跟踪问效质量。以数据储存的形式固定证据,为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据此制发数据翔实、说理充分的诉前检察建议书,通过诉前程序推动古树名木保护。
为增强社会参与度,提升对名木古树保护的监督效果,于洪区检察院主动联系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整改成效评价和验收,并适时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案件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听证会上,于洪区检察院技术人员以多媒体演示的方式对证据材料等详细信息进行对比展示,有力印证了公益诉讼检察官的调查取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结合前期走访调查、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认为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严格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整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并从加强宣传、压实责任、打击侵害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等角度对后续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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